各二级学院(部):
本学期重修安排共有900人次,开课时间为第8周-15周。重修课程开课安排如下:
一、重修安排
本次重修分组班重修和自修重修二种形式,重修课程任课教师及安排人数详见附件1。
1.组班重修课程安排见附件2。本次组班重修分线上、线下重修课程,线下重修课程学生根据个人课表的上课时间段、教学场地准时上课;线上重修课程学生按课表时间段进入任课教师授课平台上课,如出现重修课程冲突,请自行联系任课教师完成课程学习任务。
2.自修重修课程安排见附件3。任课教师明确课程教学内容,下发教学任务,指导学生完成学习任务,做好线上辅导答疑等教学活动;学生按课程要求完成自主学习,按时提交作业,积极参加课程辅导答疑等教学环节,完成课程学习后参加课程考核。
备注:《毕业设计》课程,学生联系原来的指导老师完成。《美育》和《军事理论》按附件4操作完成课程学习。
二、重修课表查询
请各二级学院(部)通知相关任课教师(含外聘及兼课教师)和学生按重修课程开课通知的开课形式,查询重修课表及成绩册打印。
三、其他要求
1.各二级学院(部)认真落实课程重修工作,组织召开专题会议,明确相关要求,加强重修课程的过程管理,以及教学资料归档工作。
2.任课教师在教学平台建立重修课程,课程统一以《2023年下(重修)XXXXX课程》命名,并把重修学生加入课程,下发学习任务,严格学生考勤,在规定时间认真开展教学及辅导,及时录入学生成绩。重修结束后,将重修课程资料交二级学院(部)存档。
3.重修学生需主动联系任课教师,如学生未联系任课教师,任课教师需联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(见附件5),通知学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。
4.重修课程考核方式按课程原考核方式实施,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。
教务处
2023年10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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