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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3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时间:2023-11-30 作者: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教学工作安排,2023年上学期期末考试拟定于2023年7月1至6日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考试安排

1.考试日期

2023年7月1至6日(第十九周周末、第二十周星期一至星期四)。

2.考试科目

类别

年级

考试日期

考试科目

学校统考

2022级

7月1日

公共英语2

2021级

7月2日

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

二级学院考试

2022级和2021级

7月2-6日

抽考科目(专业课1-2门)

其他考试科目

备注:专业课程考试科目按人才培养方案执行,且不少于3门。

3.考查科目

由任课教师利用本学期最后一次课组织考核。

4.《公共英语2》和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》考试科目时长:60分钟

上午08:20—09:20,09:40—10:40;11:00—12:00;

下午14:20—15:20,15:40—16:40,17:00—18:00;

5.其他科目考试时长:90分钟

上午08:30—10:00,10:30—12:00;

下午14:30—16:00,16:30—18:00;

晚上19:00—20:30。

6.请于6月12日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科目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,格式见附件1。

二、考试组织

教务处协同马克思主义学院对2021级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》期末考试组织实施,协同公共课部对2022级《公共英语2》期末考试组织实施。其他抽考课程和考试课程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,各主考学院对本次考试命题、考前准备、命题质量、考试组织、评卷质量、成绩统计及分析、考试资料归档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,全面负责。

1.制定组考方案

组考方案应包含组考工作整体安排、考试安排表、考生座次表等,另需填报试卷及教务资料印刷数量统计表,详见附件2-3,并于2023年6月19日前通过OA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。

2.考场区域划分

为均衡教室资源,满足各二级学院考试所需,原则上按照以下安排和区域组考。

学院

考试区域

时间安排

教务处

办公楼

7月1-2日

第二教学楼

7月1-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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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教学楼

7月2-3日

电气工程学院

第一教学楼

7月4-5日

第三教学楼

7月4-5日

汽车工程学院

汽车实训楼

7月2-3日

信息工程学院

第二教学楼机房

7月3-6日

第二教学楼

多媒体教室

7月3日

经济贸易学院

办公楼机房

7月3-6日

第二教学楼

多媒体教室

7月4-5日

3.命题与组卷

期末考试由开课学院以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标准为依据组织命题,考试范围应覆盖本学期本课程的全部内容,着重考核学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程度,按基础题、综合题、难度题的比例基本保持为7:2:1,做到客观题和主观题有机结合。

已有试题库的课程,直接从试题库中抽题组卷,试题库每年适情况按10%左右的比例进行更新。没有试题库的课程应拟出两套试题数量和难度相当的试卷,重复率不得超过10%,且与往年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0%。机试课程出难度一致的A、B、C、D四套试卷,出卷人、审卷人必须分别审核和签字。

同门课程在不同专业或班级开课,且教学要求相同、教学进度基本相同,原则上应由开课部门统一组织命题、统一考试。

4.考查课程的考核

按课程性质和内容的不同,采取闭卷、开卷、答辩等各种形式。考核涉及的材料和学生上交的作品,可以发视频或者拍照上传超星平台或者将实物交由相关教研室存档。

三、组考要求

1.保密工作

各院部要认真抓好考试命题和试卷保密工作。对造成试题泄露、出卷差错、试题资料不齐全的责任人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
2.考场安排

按照考试区域安排考场,每个考场控制在30名学生以内,保持间隔一米,并配备合适数量的工作人员,确保考场规范。

3.资格审查

要做好期末考试资格审查工作,杜绝不合乎考试资格的学生参加期末考试。考试前两周必须向不具备考试资格学生公示,并予以备案。

因疫情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,请二级学院做好统计汇总后报教务处,按缓考处理。

4.考试纪律

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监考牌进入考试区域,并严格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做好考试工作,遵守相关规章制度,监考老师和学生都不得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。

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准时参加考试,进入考场后根据座位安排对号入座。

考试有舞弊违纪行为的学生,各二级学院进行教育处理后要将考生名单及时报送教务处,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。

5.督导巡查

考试期间,各二级学院主要领导要进行巡考,重点防治考场突发事件和考生舞弊违纪,对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职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处理,确保考试严肃公平;对拒不履行监考的教师,要酌情处理和教育,并报送教务处。

6.成绩录入管理与资料提交

所有任课教师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10:00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提交,避免成绩录入错误或遗漏等情况。成绩记载表经教研室、二级学院审核签字;由二级学院汇总后7月11日下午17:00前报送至体育看台下107办公室。

7.资料整理与保存

各二级学院应收集各科试卷、各试题库并完整保存,发一份各课程试题库交教务处备案。

抽考课程的成绩分析表、试卷分析表、课程质量整改报告的纸质文档(含电子稿)经教研室主任和教务院长签字并盖章后于2023年7月11日17:00前交教务处。其他课程期末考试试卷、试卷分析表、课程质量整改报告等资料教研室汇总后上交所属二级院部存档。

8.工作量管理

考试完成后,各二级学院如实统计各个环节工作量,试题库按更新比例统计。

四、其它

1.请各学院加强期末教学组织管理,做好期末复习迎考、试卷命题、组考等工作,不断提升教学质量。

2.请各学院做好考试期间环境卫生,确保考试场所干净整洁,营造舒适考试环境,维护正常考试秩序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教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6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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